大直工程事故發生之後各方的討論很多,我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的規屬沒有評論。我一向認為沒有完整的資訊和對事件全盤的了解,所做的評論可能不盡正確,對所有當事人也可能未盡公平。但是當我看到許多公會之間的激辯之後,有些感想。
我認為事故發生之後,就應該是政府出來主導。對於救災復舊要及時,對於追查原因要澈底,對於改變制度要審慎。
我想不少大地工程師對新加坡Nicoll Highway的事故都有所了解,事隔多年,出版的資料也很多,新加坡處理Nicoll Highway的經驗與態度可以做為我們的參考。
2004年4 月20日,新加坡捷運在Nicoll Highway附近的開挖工地發生破壞,造成三人受傷,四人喪生。因為有嚴重傷亡,Ministry of Manpower隨即介入調查,4 月20日就成立了Committee of Inquiry (COI)。調查期間COI傳喚143人提供證詞,其中14位是相關領域的專家。COI在將近十個月之後的2005年2月13提出終結報告,認為人為的疏失和組織的失靈造成了一場可避免的災難不幸發生,報告也提出了設計顧問,營造廠和業主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。
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和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制定了新的Project Safety Review,要求每一個計劃都要辨識並且降低潛在的風險。LTA更規定營造廠必需須委託獨立廠商進行監測,臨時結構的設計監造也必須委託獨立的顧問。
有關工程技術方面的論文,也有很多,在後來幾年陸續發表。
也許大直工程事故比Nicoll Highway規模小,又沒有傷亡,殺雞焉用牛刀?但是處理問題的態度和原則應該是一樣的。
發生災變是不幸的,但是要能記取教訓,進行改善,不要倉皇行事錯過了我們整個社會進步提升的機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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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這裡的所有文章都留存於Blogger中的「專業人士的自我修練」)
(專業人士: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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